“11·13”假轴逃费专案4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7-09-08 发布来源:川东公司 阅读量:1,084次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11·13”假轴逃费专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蒲某、唐某、蒲某某、贺某4名被告一年至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至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11月13日,川东公司在开展数据分析专项整治偷逃通行费行动中发现,川R26***等货车涉嫌长期使用假轴超载运输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在“11.13”案侦办过程中,川高稽查监控中心、川东公司等单位与之通力合作,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将前期所有证据全部固定,并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7年7月18日,分别在南充市、G75高速高坪收费站、G42高速南充收费站将涉案车辆全部挡获,抓获涉案人员4人,追缴赃款14.0183万元

此案的成功宣判,对打击和震慑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推动收费稽查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