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公司团委被川高公司和广安市团委同时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日期:2017-06-01 发布来源:川东公司 阅读量:1,114次


2017年6月1日,川东公司召开2017年“五四”表彰大会。川高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侯斌,广安市团委副书记文彦艳,川东公司总经理蔡进中以及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永富出席会议。公司团委委员、各团(总)支部团干、团员青年代表、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川高公司党办副主任、团委书记甘代军宣读了《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的决定》。广安市团委副书记文彦艳宣读了广安市团委的“五四”表彰决定。川东公司团委获得广安市“五四”红旗团委和川高公司“五四”红旗团委称号,邓艳等6人获得川高公司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会议对获得“五四”红旗团委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个人代表颁发了证书。

会上,侯斌副书记针对传承和践行“五四”精神,向川东公司广大团员青年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珍惜荣誉,再创佳绩;二是要打造亮点,创新创效;三是要务实奋进,青春出彩。他指出,川东公司团委被川高公司和广安市团委同时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希望川东公司共青团和广大团员青年在接受表彰和鼓励的同时,要以更加昂扬的工作热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亮点,勇敢奋进,让青春在工作岗位上熠熠闪光,让青春在川东高速上频频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