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

发布日期:2023-09-20 发布来源:本站点 阅读量:3,572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10月9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826-5108027,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一段2号。(联系人: 曾老师)


  附件:川东公司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